剛剛看到中時報導四年前翻滾吧男孩的體操選手們長大了的報導,記者最後寫:
「勇敢的孩子們,努力追尋你們的夢想,總會有實現的一天!」
但不是孩子的話,好像就沒有權力任性的追求一個太巨大的夢想。
出去前不是都應該要很開心的嗎,但是我完全無法。
我甚至覺得自己好像做錯事了,突然間我不明白自己憑甚麼可以出去。
要是他沒有離開家,這一切會簡單一些。
要是我沒有離開他,這一切也不會發生。
要是肯與自己讓步,就不會有這些些癡人說夢了。
Sunday, May 31, 2009
Wednesday, May 27, 2009
Start!
第一關:離職沒有錢還要應付龐大的報名費和作品開支。
第二關:一本像樣的作品集。
第三關:天文數字的財力證明。
第四關:天文數字的財力證明被學校搞丟了所以再,來,一,次。
第五關:天文數字的學費。
第六關:天文數字的生活費。
第七關:強得無法擋的大陸同學。
魔王關:建築師和室內設計師的同一碗飯。
從小我和姊姊就喜歡玩超級瑪力,這種一關一關的確很有挑戰性。希望一路上也可以吃到一些星星和大蘑菇增強體力,只不過,萬一很不幸game over或是當機的話,就不是重開機或是把卡帶拿起來吹一吹可以解決的是吧?
Saturday, May 16, 2009
Goals before I Go #1

[2009/5/16 ]看最後一場徐華謙的表演:少年金釵男孟母。
很難解釋為什麼看徐華謙演出是一種必要,也許只有李佳叡和我才這麼認為。所以這張三個月前我一刷卡就立刻衝去北藝大取票的表演,終於在昨天謝幕。當初買票沒有仔細研究劇本或是背景,相當花癡的衝著華謙而去(哪一次不是這樣?),看完讓我覺得,這次的表演真的很有水準,不是只是像影癡謀殺那樣簡簡單單的聊以自慰,而是原汁原味的創意和經典的結合。
我得先對明末清初的李漁致上最高的敬意,350年前可以寫出男同志劇本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周慧玲也不簡單,不愧是NYU回來的文藝人:重視自身傳統並且賦予新意。
上半場我本來很懊悔,為什麼離開台灣前最後一場華謙的戲是看他演男同志,我的帥華謙最後不應該是這樣啊!但是就和戲裡的台詞一樣:「很多事情沒有對或錯,只是習慣與否罷了。」這道理很簡單,open-minded的我們都懂,只是碰上自己最愛的演員,還是很難調整哈哈。
我不知道一開始想要做這樣的劇本用意是甚麼,因為會去看這場戲的人大抵上都已經不再認為同性戀是離經叛道的表現;但是在我看到結局的時候,我才了解也許真正的用意是要用同志的愛感動觀眾,對啊,我一直也不太能感受同性之間的愛情到底是怎樣的;有很多人應該也都只會再聽到男同志的時候想到與屁股有關的一切行為。但是戲的最後,繼芳對著終於可以以男裝示人的瑞郎猛拍照的閃光燈,煞是感人- 愛人就是愛人,男男女女男女女男,愛情就是愛情。
瑞郎說:「我已經佯裝一輩子了你還要我穿洋裝?」
每次翻譯英文劇本的時候總是懊悔為什麼英文裡那麼多有趣的諧音中文都翻不出來,這下到是有一個有意思的了。
比如說,這是最近翻到的諧音:
[context] Karen got pregnant. It was Hank's doing. They are in the bathroom doing self-tests for pregancy.
Karen: Still positive.
Hank: Positive as in...?
Karen: As in I'm with a child.
Hank: What's so positive about that here?
但是你總不能硬用別的字取代「陽性反應」這種約定成俗的用法對吧?多可惜。
李佳叡,謝謝妳再度和我一起坐在前排對著自行更換座位的人罵幹你老師,好啦,最重要的還是,謝謝你陪我完成離開台灣前最想要做的一件事。
Wednesday, May 13, 2009
美國
第一次去美國,很幸運的是拿別人的錢去,很幸運的碰到一個很照顧我的老闆。吃得好住得好,一下飛機我媽就說我臉變圓了。
三個禮拜走了七個城市,有些美國人都笑著跟我說,他們自己都沒去過那麼多地方。
老實說沒踏上美國土地,光是看地圖也無法想像美國到底有多大:
大到你坐在副駕還要保持清醒很困難。
大到從這個城市到那個城市也會有時差。
大到豬流感一點也不危險,等病毒長途跋涉到我的口鼻前已經死了。
大到在東岸上飛機前穿大衣,下飛機到了西岸只想脫光。
大到在A地買Move Free和到B地買可以有價差。
這是一個很奇妙的地方,雖然不夠像歐洲有濃濃的文化氣息,火車站也很破舊根本沒有人在坐,但是我想這會是一個好的開始。況且Obama已經說了要做九條高鐵,希望他說到做到。
在LA和小禎爸爸相處的時間,雖然只有兩個晚上,但是感觸很深;我見識到上一代的留學生是怎樣存活下來,體驗餐餐喝酒的離婚老男人酒肉生活,然後生活在一個24小時講中文都會通的環境。不知道我會不會也像小禎爸爸一樣,最後在美國留下來,開一間自己的公司,然後想不出來回台灣的意義。但是話說回來我還是最愛台灣,也愛這裡的人,除了會流汗的夏天以外。
三個禮拜走了七個城市,有些美國人都笑著跟我說,他們自己都沒去過那麼多地方。
老實說沒踏上美國土地,光是看地圖也無法想像美國到底有多大:
大到你坐在副駕還要保持清醒很困難。
大到從這個城市到那個城市也會有時差。
大到豬流感一點也不危險,等病毒長途跋涉到我的口鼻前已經死了。
大到在東岸上飛機前穿大衣,下飛機到了西岸只想脫光。
大到在A地買Move Free和到B地買可以有價差。
這是一個很奇妙的地方,雖然不夠像歐洲有濃濃的文化氣息,火車站也很破舊根本沒有人在坐,但是我想這會是一個好的開始。況且Obama已經說了要做九條高鐵,希望他說到做到。
在LA和小禎爸爸相處的時間,雖然只有兩個晚上,但是感觸很深;我見識到上一代的留學生是怎樣存活下來,體驗餐餐喝酒的離婚老男人酒肉生活,然後生活在一個24小時講中文都會通的環境。不知道我會不會也像小禎爸爸一樣,最後在美國留下來,開一間自己的公司,然後想不出來回台灣的意義。但是話說回來我還是最愛台灣,也愛這裡的人,除了會流汗的夏天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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